近年来,南岗区以增强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地区居民幸福指数为目标,积极培育、扶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居民得到了实惠和便利,初步实现了“政社双赢”。
一、转变职能,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整合资源、政府购买、培育孵化等方式,将一些政府无法管理到位的公共服务职能剥离出去,交给社会组织承接,发挥其在社区事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专业化、精细化作用。区财政每年向民生领域递增资金投入13%,已拨款300万元,资助社会组织的培养发展。投入3亿元,建成16个千米中心社区,搭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平台。黑大社工服务中心、家乐惠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进驻中心社区,承接了信息化智能管理、居家养老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二、培育孵化,对接居民需求。把居民最急需、最基本的养老、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优先选项,作为培养孵化社会组织的重点项目,通过出台政策、宣传引导、培育孵化、购买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明确培养发展社会组织的宗旨、目标、范围和功能。定位服务方向,注重科学布局,先后培育孵化了“家乐惠”服务中心、花园地区志愿者服务联盟、燎原的士E支部、宣化汽配城综治维稳共同体等行业性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项目,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三、规范运行,强化绩效评估。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社会组织区域化联动、专业化服务、网络化运行、社会化互动和制度化保障的运行模式。构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评估体系,建立第三方机构对注册社会组织综合评估机制,量化社会组织晋级、降级标准,形成了注册登记、培育扶持、规范引导、壮大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