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市法学会第95次会长例会关于“结对子”区帮县、老带新的要求,南岗区法学会主动作为,副会长马小安带领学会干部于3月15日到木兰县法学会面对面交流工作,并将经验材料、会刊和法律诊所案例汇编送到他们手中,与木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张贵龙等人实地踏查法律诊所后座谈,共同商讨如何深化地校合作、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诊所服务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表明,共享发展经验,促进区县联手发展。木兰县法学会深受感动,张贵龙等对南岗区法学会领导主动登门送经验、真诚热情传帮带深表谢意,表示要按照市法学会的要求,抓住机遇向南岗区学习,主动加强与高校合作,开展好法学研究、办好法律诊所,勤学快进,不辜负领导厚望和南岗区的期待。
第95次会长例会后,呼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藏学与巴彦县委副书记、法学会会长赵万方全国“两会”召开时在北京碰面,就区帮县、老带新“结对子”工作,进行对接、研究落实措施。呼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建仁于3月21日带领双方的合作对子哈师大法学院副院长白云教授和滨才社区法律诊所所长韩志荣一行三人前往巴彦县法学会,走进其行政中心法律诊所踏查了解情况,与巴彦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国林、法学会秘书长管成国和法律诊所所长等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当了解到该县把握不准的一起涉及365户农民3100余万元粮款上访问题时,白云教授分析后当即给出建议。她认为,双方自愿买卖玉米属市场行为,而非政府责任,应以合同为据,依法处理。买方以高于市场价格赊购农民玉米,难以履约给付粮款,可诉讼提出保全要求,免受损失。合同纠纷既不能找政府上访,又不能无确凿证据认定诈骗、羁押。如购粮人公司尚能正常经营,应与农民签订还款计划,确保售粮农民的权利;如已资不抵债,应走破产程序清偿。白云教授依法提出的建议得到一致认可。巴彦县法学会领导表示,合作高校法学专家为我们依法办事、解决难题,提供了方向和途径,让我们顿开茅塞,深受教育。也让我们在与呼兰结对子、与高校合作中受益良多,我们将于近日回访呼兰区法学会和哈师大,拜师请教,以其之长补己之短,永结对子,助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