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页要闻聚焦政法动态维护稳定处非工作公正执法法制环境政法研究区县动态警界纵横检察风云法院天地司法之窗
政务公开 平安建设 强基工程 队伍建设
政法委简介   领导组成    内设机构
平安动态    见义勇为
基层社会管理    公共安全与公共服务管理
教育培训    干警风采    纪检监察
机关党建    警风警纪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天地
 
 
木兰县人民法院院庭长一线审案成常态
365备用网 日期:2015-12-31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砰!”随着法槌的敲响,近日,一起妨害公务刑事案件在木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木兰县法院副院长李海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这是木兰法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的一个缩影。

面对越来越重的办案压力,木兰县法院积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更好的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自实行院庭长办案制度以来,木兰县法院院领导及审委会专职委员按照分管战线,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带头审判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重大案件执行,已经成为审判工作的新常态,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2015年,全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929件,院、庭长办案率已达到90%以上。

当下,正值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中,法院领导“回归”审判活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发挥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必将充分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并迈出审判权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让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可期待。

 
 
 
主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哈尔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哈尔滨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