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市处非办召开了金源葆案件清退返款第一阶段总结会议,各区县(市)处非办主任及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地区金源葆案件清退工作的汇报;市处非办主任成善忠同志总结了前一段工作情况,对下一步清退返款工作提出了要求。截止目前,哈尔滨市处非办已完成了我市8个区县(市)及省内5个地市的共688名集资群众、合计1004万元资金的审核清退工作,并以打印存折或拨款方式发放到位,我市其他区县(市)对合格人员的审核工作也接近尾声,预计全市第一批合格人员的资金清退工作有望在5月1日前全部完成。
会议指出,金源葆案件作为我省清退的第一起重大集资案件,资产处置和清退返款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各地区党委、政府对清退工作的重视,把清退工作作为重要的维稳任务,专人负责,在经费、场地等方面全力支持,主管领导现场督导,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真正把工作抓到实处;二是精心组织。一方面是政法委保障有力,从社区、学校、信访部门抽调人员,在通讯、办公设施等方面精心安排,科学组织,通过电视台、宣传板等形式广而告之,清退工作有序进行;另一方面是公安经侦部门付出很多辛苦,查阅大量卷宗,借助信息研判平台查找集资群众,确保工作推进有力;三是高度负责。各地处非办主任、公安大队长、政委亲临一线,许多2008年参与办案的老民警,因熟悉案情和集资群众,虽然年龄偏大,仍带病坚持工作。正是依靠处非一线同志们认真负责的态度,清退工作至今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四是热情服务。各清退点都设有休息等候区,并提供饮用水和急救药品,认真对待集资群众的每一个诉求甚至是牢骚,同志们以热情、文明的服务赢得了广大集资群众的好评;五是效果明显。全市已有8个地区完成了第一批合格人员清退返款工作,其他地区对合格人员的清退审查工作也接近尾声。
会议强调,全市第一批清退工作将在4月末结束,“5.1”节后启动第二批不合格人员补办手续审核工作。此项工作难度更大,各地搭建的清退机构不能撤,市处非办将根据梳理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清退政策,原则上只要集资人集资行为属实,在司法审计账上有其资金流水显示,在补充必要材料后,尽量准予清退。
会议指示,各地要借助此次清退款发放工作契机,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集资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不要盲目投资,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维稳信息收集和群众动态汇总工作,要做好清退返款期间的维稳工作。特别是对超比例不予清退的集资群众,要耐心做好复核和政策解释,全力以赴做好金源葆案件资金清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