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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作风须务实 落实工作贵有恒
365备用网 日期:2013-05-09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人民法院转变司法作风势在必行,当前需重点解决群众观念不强、大局意识不强、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廉洁、司法形象不佳、执行不力等六类突出问题。要实现司法作风转变, 需突出“早”、 “实”、“恒”、“准”四个字。

借助网络,在百度百科中输入作风词目进行搜索,对照释义,通常所说的作风,是指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有三个方面: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结合法院工作来说,作风就是司法工作作风。近年,各地法院结合主题实践活动以不同的方式抓司法作风建设,海南省三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充分肯定。司法作风建设,笔者认为,必须清楚明白三个问题。

首先,要明白为什么要转变?司法作风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司法作风就是司法形象,司法作风就是司法力量,司法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各单位(部门)大会讲、小会讲、年年讲,大领导抓、小领导管、层层齐抓,还是收效不大、问题不少。法院系统比较共性的问题是,部分法院和干警仍存在“唱功”好、“做功”差,会上热、会下冷(上面热、下面冷),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仍然淡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时热时冷、时紧时松,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能力,贪图享受、律己不严、吃拿卡要、办案不公不廉等致命伤和慢性病。这些致命伤和慢性病,归根到底是司法作风问题,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司法作风无小事,作风问题带来的小错误,有时会演变成大问题。人民法院转变司法作风势在必行。

其次,要明白转变什么?海南法院连续两年的司法作风建设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也总结出了一些比较好的经验和做法。转变司法作风,在思想认识上,变被动为主动,就是要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要我查”为“我要查”,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从工作内容上,海南法院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出重点解决群众观念不强、大局意识不强、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廉洁、司法形象不佳、执行不力六类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具有针对性,是当前人民法院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多、比较强烈的问题,是司法作风转变的重点。各法院和法院干警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确定转变的重点。

第三,要清楚如何转变?司法作风转变,要在“变”上下工夫、做文章,如何实现司法作风转变,笔者认为,关键是要抓落实。实践说明,千忙万忙,不抓落实就是瞎忙;千招万招,不能落实就是虚招;千条万条,不去落实就是“白条”。解决具体问题等,必须一步一步、一件一件地落到实处。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会长陈慕华生前经常要求“基金会收到五块糖要登记;给了你三块,给了他两块得登记。你还要再去问问他那两块糖拿到没有?”人们把陈会长的要求总结为“五块糖理论”。笔者理解,“五块糖理论”着重强调了工作要抓落实。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重视抓落实,着力抓落实,善于抓落实。总结海南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经验,笔者认为,抓落实,突出“四个字”:

突出“早”字。任何一项工作都是需要用时间去打磨的。工作上早思考、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早指导、早检查,才能为干工作赢得时间,才能做好工作,克服认识慢、理解慢、接受慢、动作慢、转变慢等现象。

突出“实”字。习近平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把决心当行动,把口号当实绩,说空话做虚事,或者说,说得多做得少,目标多措施少,部署多检查少,甚至光说不练,从效果上看,等于没做或少做了,就是工作不落实。做工作做工作,关键在做字上;抓落实抓落实,重点在实字上。

突出“恒”字。抓落实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抓落实不能紧一阵子松一阵子,热一阵子冷一阵子;更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应该持之以恒。一些工作抓不出成效来,往往与缺乏经常抓、反复抓、持久抓有关。

突出“准”字。工作抓落实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分析情况,区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切入点”、抓住“基本点”、梳理“思考点”、明确“着力点”、主攻“突破点”,带动全盘、活跃全局,工作创新。

严献文(作者单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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