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全国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市法院立案大厅,当事人井然有序地在立案窗口前排队立案,凡是属于立案登记范围、符合立案形式要件的起诉案件均当场登记、予以立案,对于上诉、申请再审、刑事申诉、执行复议和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等不符合立案登记制要求的案件,立案庭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释明工作,耐心提供诉讼引导服务,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要求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为扎实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市法院制定了切实强化危机意识、配套建设、沟通联动、监督指导和应急保障的“五个强化”措施,明确立案登记的范围、程序,增加立案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全市两级法院顺利实现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平稳过渡。
截至昨天11时,哈市两级法院依法受理符合立案要件的案件257件。立案材料齐全,工作人员予以当场立案197件;对于未当场立案的当事人,工作人员也按照法定要求向其告知了补充内容。据统计,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当日案件两级法院受理数量与上周一相比增加50件,未出现大幅度增长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