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司法,切实解决制约和影响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0651件,同比增加26535件,上升35.8%;审结执结94109件,同比多结22157件,上升30.79%。其中,市中院收案11453件,同比增加4101件,上升55.78%;审结执结10639件,同比多结3371件,上升46.38%。全市法院共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刑事案件9937件,判处罪犯11642人,有力打击了刑事犯罪;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债权、物权、侵权、知识产权和企业破产等民事商事案件60077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13.8亿元,有效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31件,促进了依法行政;执结案件19172件,执结标的额36.68亿元,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高山、李东哲挪用公款、票据诈骗和亚麻集团、阿继集团破产等一大批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全市法院派出218名业务骨干,深入新城开发、老区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拆迁一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65次,提出司法建议42条,配合政府化解征地拆迁纠纷56起,裁定准予强迁5起,促进了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全市法院认真落实27条《便民审判措施》,利用节假日送达、开庭1568次;深入社区、村屯、乡镇、厂矿巡回办案2147件;诉前移交人民调解解决纠纷11337件、协调行政调解解决纠纷1312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1774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56.73%,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114人次;为困难群众和危困企业减免诉讼费355.79万元;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70件,为农民工兑现工资3120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体的诉讼权益。两级法院院长集体接访81次,接待当事人662人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有问题案件10件,较好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狠抓从严管理、规范司法,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司法,切实依靠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坚持从严管束,全市法院发出批评通报377期,通报干警765人次;停止审判权5人次;诫勉谈话领导干部13人次,干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增强。坚持考评排序和入围选拔,市中院选任审判长和主审法官129人,有21人被降低法官层级改任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市中院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中层领导干部8名,调整干部职级36人,报请人大任命审委会委员2人、庭长4人,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坚持凡进必考和素质教育,全市法院公开招录法官助理、司法警察106名;开展剖析、述说和正反典型教育77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干警2700余人次,完成了3年内所有干警轮训一次的目标,全市法院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更加注重制度约束,市中院系统修订了《审判规范汇编》,确定规范司法工作标准,全面巩固“作风规范、庭审规范、裁判规范、文书规范”成果,规范司法走上制度化、常态化轨道。更加注重示范引领和典型推动,全市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和主审人办案78402件,占结案总数的83.31%。推行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对市中院审委会确定的21起典型问题案件进行集中剖析,对34名责任人集中离岗培训,经严格考试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在全市法院产生了空前的教育和警示效果。开展最差裁判文书展评12次,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持续提高。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后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65640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93.88%,案结事了的比例不断提高;被省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1件,同比减少6件;新发生信访案件103件,同比减少9件,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三、强化司法公开、司法监督,司法公信稳步提升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强化司法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廉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两级法院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在法院互联网站公开裁判文书15420份,审判、执行流程信息20550条,诉讼指南、公告等信息626条,按照审判业务系统节点设置,告知当事人案件流程进展情况。建立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最高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335名。推行“法院开放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群众来院参观20次,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2014年,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接受人大关于《民事诉讼法》、《禁毒法》执行情况、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6次。市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5次,开展观摩庭审及座谈21次;办理人大交督办案件44件,办结40件,办结率90.9%;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8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邀请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和社会各界代表40人担任市中院“特约廉政执法监督员”,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查7次,有效加强了外部监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制度,两级法院新聘任人民陪审员2229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568名,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4796件,强化了司法民主和司法监督。同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推行数字应用、数据集控,审判管理更加科学
强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公效率,提高审判质效。两级法院全面联网运行了以审判管理为核心的“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对立案、送达、保全、开庭、结案等60个审判工作重要节点进行实时监管,通过设置提示、预警和冻结等功能,强化审判执行流程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借助系统即时生成司法统计报表,自动进行审判数据分析,为研判审判工作形势、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两级法院院庭长依管理权限可以随时查阅电子卷宗,了解掌握每个案件具体情况,审判监督监控更加及时,有效规制了审判行为。2014年,全市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提示、预警案件13057件次,冻结案件1275件次,进行审判数据分析490次,生成司法统计报表206份,审判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两级法院建成使用“高清科技法庭”69个,同步录音录像庭审3912件次。两级法院建设开通远程视频接访提讯系统,开展远程提讯16人次,视频庭审8次,远程接访20人次,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开通“哈尔滨市法院审判信息网”,建立起承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信息化数据集控中心,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审判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两级法院深度推进“无纸化办公系统”和“移动办公系统”应用,实现了网上信息发布、公文流转、综合办公、文件印制自动化等功能,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
五、开展专项整改、专项整治,作风建设切实加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讲话要求,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改和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市中院作为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四风”问题深化整改工作,集中开展整治司法不公、出入私人会所、交通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五个方面专项整治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落实整改措施165项,“四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4年,市中院办会数量同比下降四分之一,办文数量同比下降近一半,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市中院院领导分别深入18 个基层法院“联系点”,在基层法院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开展对下督导40余次,推动了基层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市法院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开展解决“六难三案”问题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两级法院共修订公车管理、公文办理、公务接待、规范纪律作风管理等规定278项,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四风”滋生漏洞,确保作风建设长效常态开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的法官不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法官做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个别法官受利益驱动和人情干扰,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基层法院干警司法不文明、不规范和办案质效不高的问题还相对较多;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执行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基层法院审判力量和物质保障不足,制约着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形势任务和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起步之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勾画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人民法院必须认清使命,抓住机遇,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条法治的生命线,严格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司法,严格执行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哈尔滨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奋力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行引领保障制度机制,在发挥审判职能上下功夫、抓规范、求实效
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认真审理各类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和保障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严格执行审判提速、联系点服务等制度,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关注征地拆迁、老城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坚持全市重点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建设联系点制度,全面推行审判提速,认真落实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对影响招商引资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投资和创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格执行源头化解、联动调解等制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全面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厂矿、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营”活动,以案说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抓好诉访分离和息访稳控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格执行便民审判、延伸服务等制度,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深入落实假日法庭、巡回办案等便民审判措施和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判后释法解疑、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等延伸服务措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期待。对涉及农民工、困难群众等事关民生案件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加快审执节奏,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由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深入解决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严格执行规范司法制度机制,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下功夫、抓规范、求实效
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行规范司法制度规定,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狠抓《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切实强化法官规范司法的思维、意识、行为、习惯,由抓规范司法基本功向精细化延伸,由抓重点规范向全面规范拓展,由被动被迫向主动自觉提升,力求每一名法官每一个司法行为都依法合规,进一步扩大“作风、庭审、裁判、文书”规范司法工作成果,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干预司法活动登记等制度,切实排除司法干扰。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强化审委会议案质量绩效考评和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确保案件质量。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排除办案干扰,切实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制度,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切实加强冤错案件防范,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加大错案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真正落实“由裁判者负责”,强化法官办案责任,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全面落实案件在审限内结案制度,防止案件超审限问题发生,有效解决案件久审不结、久押不决、久拖不执等问题,促进均衡结案,提升审判效率。
三、严格执行从严管理制度机制,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抓规范、求实效
继续深化从严管理,坚持严管队伍和从优待警两手抓,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水准和职业尊荣,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严格执行通报批评、监督考评等制度,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通报批评、审判监督、管理考评等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决不让“四风”问题在法院反弹回潮。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培训练兵等制度,不断提升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加强法官遴选工作,坚持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学者中招录法官,确保法官政治业务素质。深入推进法官“一分为四”制度,优化“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四个层级审判职权配置,强化动态管理,为法官分类管理改革奠定基础。采取以考促学、岗位练兵、续职培训、定期轮训、轮岗历练等形式,提高法官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活力,积极开展法官心理疏导,切实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进一步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
严格执行教育警示、惩戒问责等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执行警示谈话、诫勉谈话、有问题案件剖析、邀请当事人述说、典型问题案件问责、违法违纪公开处理等制度,强化对干警的教育警示;充分发挥法院内部专职廉政监察员和法院外部特约廉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努力促进干警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
四、严格执行对下指导制度机制,在强化基层工作上下功夫、抓规范、求实效
着眼于全市法院长远发展,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基层法院物质保障、队伍建设和规范司法水平的提高,推动和支撑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严格执行司法装备保障、“两庭”建设等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稳步推进基层法院装备建设,不断改善基层法院审判、办公条件。继续抓好“十二五”法庭建设规划落实,加快完成审判法庭和派出人民法庭标准化改扩建工作,确保审判法庭和派出人民法庭建设全面达标。
严格执行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制度,强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深度运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和“无纸化办公”系统,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加快推进联到派出法庭的专网基础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基础建设、数据集控中心基础建设,按期完成三大硬件基础、五大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严格执行挂职交流、审级监督指导等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法院从严管理和规范司法水平。继续推行中级法院法官到基层法院交流任职制度,帮助基层法院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深入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等明察暗访制度,通过帮助发现问题提高基层从严管理和规范司法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哈尔滨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奋力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