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司法行为,有效推进了案件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运行。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提高队伍素能为目标,不断深化思想认识
今年年初以来,该院按照高检、省、市院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司法行为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活动。为准确把握和领会高检、省、市院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该院以学习提升干警思想认识为切入点,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款物管理规定》等内容的持续深入学习,该院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能进一步增强,为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制度化保障为支撑,科学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为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近年来,该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执法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执法办案质量责任问责办法》等,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案件管理工作:
(一)发挥检察机关信息化办案平台作用,为促进执法办案依法规范和程序公正提供机制保障。该院案管部门率先以案管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参谋”五项职能为着力点,发挥全院一体化大内勤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案件管理加服务,为全院各部门办案做好保障,定期对各项业务数据进行汇总,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挥了科学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提升办案系统流程监督规范化水平。对于纳入流程管理的案件,该院案管中心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形,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于办案存在违法或不当情形,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促进各业务部门执法规范化。
(三)探索建立对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案管部门通过加强与办案部门、行政装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对涉案款物的网上同步监管,探索建立了一套规范、科学、实用的工作机制,除了日常对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外,每两个月对涉案财物进行一次集中专项清理,切实防止和违法处理涉案款物行为的发生。
(四)结合系统应用软件特点,实时发布统计操作指导规范。针对统一系统运行不稳定和统计数据不准确、不规范的问题,该院案管部门结合各部门办案系统,深入研究分析,多次在本院内网发布操作填录注意事项,提示各业务部门承办人规范化填录、操作。同时注意加强对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填录指导和定期检查监督工作,确保案件数据信息的完整、真实、有效、准确,为全面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基础,切实保障公众对相关案件信息的知情权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运行以来,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完善服务机制,实行网上、现场两种预约办理方式,坚持用“热情、热心、热忱”为案件当事人服务,依法规范快捷的为律师提供查询、阅卷等服务,充分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同时,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积极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工作,让案件当事人能够及时方便的获得案件相关信息。坚持依法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看当地重要案件的办理情况,进一步畅通群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四、以案件评查、执法质量检查为抓手,全面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升
一是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查找问题提供科学参考。为保证办案质量,该院案管部门重点从案件执行实体法质量标准、执行程序法质量标准、办案效率标准、法律文书标准以及办案效果标准方面进行评估,促进执法规范性,增强办案人员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抓好案件执法质量检查工作。该院把案件执法质量检查作为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和促进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案件执法质量检查,从制定好案件执法质量检查方案入手,对执法质量检查结果进行书面反馈,督促各部门针对执法质量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一一进行落实整改。
五、协调业务部门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提升群众监督参与度
今年以来,该院案件管理中心与侦监、公诉等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民众等对案件审查办理的意见,积极向人大代表、群众等参与者释法说理,让民众从深层次了解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和过程,极大的拓宽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方式,促进了案件办理质量的全面提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