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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座谈会发言摘登
365备用网 日期:2014-11-28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哈尔滨市委主委顾福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政权组织形式。它的建立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始终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我们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为契机,总结回顾60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在我国治国理政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将会进一步推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将推动和激励参政党进一步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完善自身建设,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更好地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证明,这一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适合时代潮流、符合人民意志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参政党履行职能的重要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制度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参与建立、自觉坚持、促进和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我市的各民主党派代表们在相关的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积极参与商讨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为我国、我省、我市的发展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尤其对推进我市事关民生福祉和城市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履行人大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职能中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自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当前,全市人民正在向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幸福美好新家园的目标不懈努力。我市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要更深刻地领会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实现“中国梦”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建改革发展之言,献共建和谐之策,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在中共哈尔滨市委领导下,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开创哈尔滨科学发展新局面多作贡献。

弘扬宪法精神

坚持依法行政

市政府副市长丛科明

受希斌同志委托,我就市政府近年来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情况作简要发言。

一、充分尊重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新一届市政府履职以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提请、配合市人大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新增12部、修改23部、废止5部,全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4部,并制定市政府立法审核工作规范,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评估清理工作,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本,重新梳理和构建了行政审批流程体系,此项工作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一是对现行243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全面“体检”,清理取消57项自设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有立法权的城市中成为率先全部取消自设行政审批事项的城市。二是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暂停实施的55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下放的133项行政审批项目,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三是按照省政府要求,向社会公布了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为379项,六城区为105项,呼兰、阿城两区为188项。四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整合了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部门减少18.8%、环节减少28.7%、要件减少58.6%、时限减少25%,使开办企业可在当日领到全部证照,办理最快的集体土地类乡企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只需19个工作日。

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一是连续四年开展政风建设工作,全面打造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特别是通过整治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的“四乱”问题,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评议执法活动的满意率由最初的80%上升到目前的90%。二是率先在全国进行复议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了立案权、调查权和议决权相分离的工作机制。我市复议改革经验在全国行政复议会议上做了专题介绍,并获得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三是以人大监督为依托,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监督检查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行政行为,有效地推动和改进了政府工作。制定实施了《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政行为、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仅2013年就问责案件212起、领导干部452人。

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步延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实行60年来,人民法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宪法精神,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强化意识,自觉接受监督。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7次接受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分解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33条,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司法。接受人大专项执法检查5次,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切实加强和改进了法院工作。中院结合起草法院工作报告,共收集到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189条,逐一办理答复,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水平的提高。

拓宽渠道,广泛接受监督。邀请人大领导参加法院干警年度业务素质考试、干部竞争上岗等重大活动,拓宽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面。实行向区(县)人大抄送情况制度,将基层法院年度和专项工作考评排序情况、被中院通报批评情况,及时抄送区(县)人大,积极争取区(县)人大对基层法院的监督。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143人次,来院入庭听审案件27件,促进了严格公正司法。邀请在相关方面具有专长、经验丰富的20余名人大代表作为法院特约廉政执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专项工作检查和有关问题调查,强化了监督力量,推动了外部监督。

加强联络,有效接受监督。建立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制度,确定9名院领导分别与116名省级人大代表“一对一”结对,定向开展联络。全市法院通过上门走访、组织座谈、寄送文件、信息、简报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8条。借最高法院邀请12名全国人大代表来我院视察工作之机,主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建立人大代表交办事项督办制度和人大代表关注案件院庭长办案制度,采取主要领导督办、审判委员会委员集体入庭听审等多项措施,确保这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和有效解决。

实践证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所在。全市法院将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为契机,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执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法院工作水平,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觉接受监督发挥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查办腐败、保障廉洁,强化监督、促进公正,积极为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人大意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要强化“三个认识”,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一是充分认识接受人大监督是执行宪法的需要。《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二是充分认识接受人大监督是公正司法的需要。没有监督,就没有公正;没有公正,检察院就会失掉一切,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三是充分认识接受人大监督是司法为民的需要。司法为民是我们的执法思想,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就是落实司法为民,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二、落实工作机制,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要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人大监督落到实处。一是落实联络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作用,加强与人大机关、人大代表联系和沟通,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解决具体问题。二是落实工作报告制度。除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外,还要主动向人大汇报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重大工作部署、专项工作活动等重点工作,全面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三是落实检查视察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检察院视察工作,认真接受人大关于相关法律执行情况和专项检察工作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

要创新“三个办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一是实行主要领导督办。定期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听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到实处。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三类案件”、“五种情形”无一例外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三是邀请人大代表实地了解执法办案过程。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了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工作过程,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认真依法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道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凤英

作为基层人大工作者,必须做好基层人大工作,行使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是必须树立党的观念,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我非常注重发挥人大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党组成员增强党的观念和全局意识,在行权定事、确定监督重点等方面,善于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律程序变为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坚持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把握和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依法行权,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功能,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以正确贯彻实施。

二是必须树立大局观念,坚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履职尽责。为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坚持依法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等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特别是近几年在积极推进启动哈东物流园区工作中,多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进行前期调研,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为促进哈东新区快建设好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必须树立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坚持加强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持不断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活动,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围绕区委“老城复兴、新区崛起”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对区政府一批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管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难点、热点问题,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坚持对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报告,加强法律监督。同时,对“一府两院”的专项报告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出决议决定、提出审议意见,并做好跟踪问效、备案检查,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是必须树立服务观念,坚持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多年来,我们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紧紧抓住代表工作不放松,充分相信依靠代表,发挥代表优势,全方位开展和创新代表工作。坚持经常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教育和“履职责、提素质、树形象、做贡献”等活动;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回选区挂牌服务、回原选举单位挂牌履职的“两回”活动、述职述廉和“项目招商年、人大代表在行动”以及“创先争优”等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引导代表在各行各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坚持制度自信

当人民满意代表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张恩学

借此纪念人民代表制度建立60周年座谈会的机会,结合自己的学习和人大代表工作的切身感受,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发生的沧桑巨变中感受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无比优越性。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实现了向人民民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长期以来,全国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地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克服各种困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可靠制度保证,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可靠制度保证。

二、在努力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履职目标中感受到人大代表的权利与责任。

(一)人大代表具有光荣而神圣的权利。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是受人民重托,参加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光荣使者。代表通过自己的发言、提议案、建议和批评,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沟通政府与人民的联系,使政府更好地为人民办事。使国家大事按人民意志决定,国家权力依照法律行使,并受民意机关的监督。

(二)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职尽责。当选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工作职务的变化,而且是一种思想境界的升华;不仅是工作角色的转换,而且是一种政治责任的加重。一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二要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要认真出席大会,积极进言献策;四要积极参与代表活动,参加学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经验交流等活动,参加走访选民活动。总之,只有认真履职,才能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体现者和维护者。

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声中感受到人民代表所肩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路径、原则和要求。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引领是改革成功的关键”。从法治的要求上讲,法律的遵守与执行是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发展中尤为重要的环节,因为“徒法不能自行”。我们不仅要作为立法的参与者,还必须切实关注法律适不适应、管不管用的问题。要在法律的监督实施上多下一些功夫。

 
 
 
主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哈尔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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