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蕴卿,女,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检察官,现任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王蕴卿同志自1985年考入检察机关以来,一直扎根于基层检察工作一线,历任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员、政治处干事、控申科检察员、控申科副科长、团结镇检察室主任等职。
参加工作30年来,无论社会环境形势如何变化、工作岗位怎样调整,王蕴卿同志始终坚守着对党的检察事业无比忠诚的信念,不但把忠实履职办案视为天职,还设身处地为广大百姓着想、帮群众解难,在忘我工作中追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是新时期我市政法干警队伍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范,是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时代楷模。曾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优秀接待员、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先进个人、全省检察室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今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出表彰决定,授予王蕴卿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为了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王蕴卿同志的先进事迹,动员广大干警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时代“正能量”,努力塑造政法机关亲民爱民为民助民的良好形象,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向王蕴卿同志学习活动。
一、学习她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境界追求。2010年3月,王蕴卿同志刚调到团结镇检察室任主任时,检察室处于“三无一少”状况(无办公室、无宣传阵地、无基础档案,与乡镇党委政府和群众联系少),法律监督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为迅速改变状况,她积极争取支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六有”(办公室、牌匾标识、宣传板、举报箱、办公设备、台帐簿)。团结镇检察室是基层检察机关的派驻机构,她所在的检察室只有她和另外一名工作同志,尽管人员少、办公地点偏远,但她从未放松过要求,不仅严格贯彻落实“311”工作制度(3天到村屯走访调查、1天在检察室接待、1天回院机关工作),还立志在基层一线多干实事。为方便群众联系或举报反映问题,她自制“检民联系卡”面向辖区发放,公布自己手机号码、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手机365天保持每天全时开机。她走遍了辖区11个行政村26个自然屯,20多本“民情日志”满满当当地记录着她走村访户的足迹和20个重点户、20个涉及社会稳定问题的详情;组织举办法制教育巡展、巡讲32场次,利用农民“赶集”日子发放《致农民兄弟的一封信》四千余份,参加宣传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一组组数字、一件件实事,既是对她不懈努力工作过程的记述,也是团结镇检察室成为全省检察工作基层战线上一面“红旗”的标记。学习王蕴卿同志,就要像她那样,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持健康情趣,坚定人生追求,立足基层、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在平凡朴素的政法工作岗位上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
二、学习她情系百姓、倾注真心的为民情怀。王蕴卿爱人和孩子都在外地工作,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她没有因此心生享乐,而是把绝大多数业余时间和精力都倾注给了辖区群众和检察工作。2012年9月,瘫痪卧床多年的王义老人在电话里向她反映残联不给他办残疾证,要举报残联渎职,言语间充满被歧视和无助的强烈怨恨。王蕴卿立即上门接访,在向民政、残联等部门了解到“申领、换发残疾证必须经过医院体检,本人必须亲自到场”的政策规定后,数次亲自开车接送老人,到残联、去医院,像待亲人一样抬上抬下、跑前跑后,不但如此,还自掏腰包请王义老人及全家吃饭,陪同郊游散心,心贴心、实打实的帮助,不但帮助老人补换了残疾证,还打消了老人对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误解。30多岁的村民孙凤江因车祸被撞断左腿,左臂患骨癌被截肢,为治病卖了房子,尽管欠债10万元,但还是由于无钱医治取出腿里的钢板酿成了腿骨裂缝,妻子与其离了婚,13岁的女儿和他仅靠着年迈的母亲种点粮食相依为命。王蕴卿得知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沟通,帮助申请办理低保,发动身边好友与小女孩结“成长对子”助其成长,使离婚的妻子从中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又重新回归到这个家庭。王蕴卿任团结镇检察室主任的3年时间里,共放弃98个周末和法定假日,56次深入村屯询访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发放救助款6000余元,帮助4户特困家庭办理了低保,自掏腰包为贫困农户购买了价值3万余元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和米面油等生活品,资助了3名困难学生。学习王蕴卿同志,就要像她那样,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将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意转变为服务群众的不竭动力,扎根基层舞台,帮扶困难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时时处处事事都能感受到党的关怀、社会的温暖。
三、学习她勇于探索、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团结镇是国家第二批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华南城等省、市重点推进建设大项目相继在该镇落户,新区建设成为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区域。面对人员少、工作又纷繁复杂的实际,王蕴卿不等不靠,打破以往按部就班的工作模式,建立内外联动运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其他乡检室、镇党委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力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纠正堵塞漏洞。调任控申科科长后,她着眼群众期盼愿望,提出接待群众上访不能只负责“搬道岔”,要主动延伸触角,对群众上访反映的事情要“由转到办”,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小案件、小事情、小困难和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但能够通过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的事情,尽力亲为解决,不简单交办了事。学习王蕴卿同志,就要像她那样,始终保持一股钻劲和韧劲,把善于学习思考、勇于探索实践的优秀品质践行于每个岗位、每项工作中,以学习促提升,以提升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努力推动政法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学习她求真务实、秉公执法的职业操守。2010年王蕴卿受组织指派,兼职负责华南城建设指挥部监察认证部工作。这个她并不熟悉的工作领域,稍有疏忽就会在执法执纪上出现纰漏。面对组织上安排的艰巨任务,她没有丝毫推脱和畏惧,毅然勇敢地走马上任。为协助做好地补、房拆等工作,她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坚持深入一线,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她参与了300多个房屋证照的审验和对20多起“三抢一乱”的处理,对520户被征拆户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纠正违法违纪问题30件;与纪检部门工作同志一道,从重点工程涉及拆迁的档案中核查梳理出假证照、批件合计涉地总面积3490平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协查涉嫌渎职犯罪案件5件,涉案款达100余万元;结合征地动迁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数次检察建议,确保了新区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学习王蕴卿同志,就要像她那样,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面前,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做到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实际行动诠释工作的意义和责任的真谛,树立新时期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市委政法委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向王蕴卿同志学习活动。要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信念坚定、自觉担当、敬业奉献、诚信友善的时代新风;要把开展向王蕴卿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教育广大干警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职责使命感,确保各项政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市委政法委号召,全市政法干警要以王蕴卿同志为榜样,增强群众情怀,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工作干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创造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