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6月,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崔宪,在休假期间,指派单位司机郝某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接送自己办私事。2015年11月,崔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甘南县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卢洪斌,先后4次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2015年10月,卢洪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2015年7月31日,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会计孟祥军,在兴凯镇某酒店为儿子操办“学子宴”,共摆设宴席41桌,并收受礼金。2015年9月,孟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七台河日报社以报纸代办费、工作人员补助等名义违规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2015年6月,七台河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廉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